业务公告
杭州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疫情期间承租集团系统国有用房 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房租的实施方案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通知》及《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重要精神,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结合杭州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投集团”)实际,制定对疫情期间承租集团系统国有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房租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主体
集团系统内各级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存在系统内房产承租关系的,由产权方按合同金额减免,承租企业负责溢价部分的金额减免。
二、免租对象
承租集团系统国有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不含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集团系统国有用房指房屋产权属于集团系统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性用房。
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三、免租标准
根据集团系统各子公司与直接承租方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减免,2022年3月1日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
四、免租方式
各子公司根据承租方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当期租金未交纳的,在当期应交租金中直接减免;
(二)当期租金已交纳的,在下一期应收租金中减免;
(三)当期租金已缴纳,且合同即将到期的,退还相应部分减免租金或顺延合同租赁期限;
(四)一处国有用房原则上最高只享受4.5个月的租金减免; 
(五)符合减免条件但涉及租赁纠纷的承租方,暂不予以减免,待纠纷解决后再行减免;
(六)涉及特殊事项的,各子公司董事会按“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决策,必要时报集团董事会审议。
五、免租流程
(一)摸清底数
各子公司应对承租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摸清房产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如有间接出租情形的)相关基本情况,形成房产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两张清单。
(二)主动告知
各子公司通过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告知内容包括:免收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三)及时受理
各子公司应设立受理通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
(四)规范审批
各子公司应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房租免收流程。
(五)反馈办理
各子公司应逐一与符合减免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将房租减免事项书面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凭告知书、实际经营承租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并签署补充协议。
(六)信访维稳
免租工作出现承租户信访事件后,各子公司应第一时间正面予以回复,与信访人进行沟通协调,解释原因、宣贯免租相关政策,依法合规妥善处理问题诉求,及时销项。
(七)统计存档
各子公司应按承租合同逐笔记录房租减免情况,免租过程中所有流程均书面留档,做到“一合同一档案”。
六、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以集团资产管理条线分管领导为总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专班包括集团纪检监察室、财务管理部、资产与产业部、企业管理部、开发公司、城东公司、资产公司、会展旅业公司、停车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照“依法依规、程序到位、内控严格、及时高效”的总体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国有经营用房免收房租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与产业部。
(二)职责分工
资产与产业部负责整体工作统筹,沟通协调国资委及相关行政部门,指导集团系统各子公司开展免租工作;财务管理部统筹协调财务和税务处理;企业管理部负责评估本次减免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做好集团及各子公司考核指标调整工作;纪检监察室对减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应免尽免,并防止出现借机随意扩大免收范围、输送不当利益等行为。
开发公司、城东公司、资产公司、会展旅业公司、停车公司负责各自承租情况梳理、统计、登记及相应房租减免情况的测算,并负责与相应承租户对接,具体落实减免政策,规范租金减免流程。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子公司应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力度,公开透明开展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减免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各子公司力争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减免租金主体工作。
(三)各子公司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任务分工和负责部门,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四)各子公司应规范流程,加强内部管控,确保房租减免工作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过程监督,严禁不当利益输送,暗箱操作。
(五)建立信息统计报送机制。各一级子公司分别负责汇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减免工作进度情况,填报统计表,并于每月22日前,通过浙政钉或者电子邮箱报送至集团资产与产业部(电子文档及盖章扫描件)。联系人:资产与产业部韦锋;电话:81186093;电子邮箱:19886002@qq.com。

杭州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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